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市內電話規則
› 第100條
市內電話規則 第100條
私裝同一用戶使用之專用交換機基地台、宅內分機經查獲者,應向電信機 構補辦增裝基地台、宅內分機申請手續,其私裝之基地台、宅內分機依規 定不能自裝者,應另繳付接線費,由電信機構換裝局方設備。不願補辦增 裝申請手續者,應立即自行拆除;如不拆除或拆除後再行私裝者,即予停 止中繼線之通話,俟拆除後予以復話。 私裝非同一用戶之專用交換機基地台、宅內分機者,均按前項規定處理, 其須繼續使用者,並應補辦中繼線合用手續。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99條
看 市內電話規則 全文
第10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