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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46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應自行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其財務報告,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另行指派會計師查核之。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前項財務報告者,應依附件六之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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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