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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7條

常備兵服現役期滿,除志願留營或延役者外,應予退伍或解除召集。 常備兵接受軍事訓練期滿者,應予結訓。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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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