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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本檢驗許可之有效期間為三年,期滿前二個月,檢驗機構得依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許可。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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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