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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第15條

幼兒園每半年應辦理幼童專用車安全演練,並應將演練紀錄留存幼兒園,以備查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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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