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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私立幼兒園申請財團法人登記,應依法人相關規定辦理,並於辦妥財團法人登記後,將登記證書影本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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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