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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9條

特殊教育學校附設幼兒園,其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依特殊教育相關法規辦理,不適用本標準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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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