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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評鑑辦法 第13條

評鑑委員及其他參與評鑑相關人員應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迴避規定辦理,並對評鑑過程所獲取之各項資訊,應負保密義務,不得公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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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