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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器製造及修理業之檢校設備標準 第3條

直尺、捲尺、摺尺、角尺之檢校設備如下: 一、標準直尺:全長一公尺以上。 二、標準鋼捲尺:全長五公尺以上。 (捲尺製造業用) 三、直角規:長邊之全長須一五○毫公尺以上。 (角尺製造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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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