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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一般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11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推動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分項計畫: 一、回收清除處理工作規劃及輔導計畫。 二、有關回收清除處理之宣導計畫。 三、其他相關業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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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