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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7條

農藥廢容器或特殊環境用藥廢容器應與其他廢容器分開貯存,並於回收、貯存、清除過程不得以壓縮方式打包,且不得與其他應回收廢棄物混合清除或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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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