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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輪胎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4條

輪胎業者於指定前已設立者,應自指定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第三條規定申請 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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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