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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7條

回收之冷媒需由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販賣許可證者進行販賣或交付主管機 關認可之機構進行銷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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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