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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34條

局部構材與外部被覆物之設計風壓及風力依下列規定: 一、封閉式及部分封閉式建築物或地上獨立結構物中局部構材及外部被覆物之設計風壓應考慮外風壓及內風壓;有關設計風壓之計算式及外風壓係數、內風壓係數依規範規定。 二、開放式建築物或地上獨立結構物中局部構材及外部被覆物之設計風力計算式以及風力係數,依規範規定。 風昇力假定作用於全屋頂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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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