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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346條

結構混凝土之規定抗壓強度及試驗齡期應於設計時指定之。抗壓強度試體之取樣、製作及試驗於施工規範定之。 鋼材料之種類、規格及規定強度應於設計時指定,其細節及試驗方式於施工規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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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