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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66條

地基調查報告包括紀實及分析,其內容依設計需要決定之。 地基調查未實施地下探勘而引用既有可靠資料者,其調查報告之內容應與前項規定相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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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