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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97條

基樁支承力應以樁載重或其他方式之試驗確認基樁之支承力及品質符合設計要求。 前項試驗方法及數量,應依基礎構造設計規範辦理。 基樁施工後樁材品質及施工精度未符合設計要求時,應檢核該樁基礎之支承功能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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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