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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32條

市場之出入口不得少於二處,其地面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平方公尺者應增設一處。前項出入口及市場內通路寬度均不得小於三公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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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