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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7條

建築物留設之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之總和,不得少於法定空地面積之百分之六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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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