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 第36條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6條
樓梯內兩側均應裝設距梯級鼻端高度七十五公分以上之扶手,但
第三十三條
第三、四款有壁體者,可設一側扶手,並應依左列規定: 一、樓梯之寬度在三公尺以上者,應於中間加裝扶手,但級高在十五公分以下,且級深在三十公分以上者得免設置。 二、樓梯高度在一公尺以下者得免裝設扶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5條
看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全文
第3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