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及檢查員證收費標準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及檢查員證收費標準規範了辦理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及檢查員證相關收費用的項目與標準。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5-10-22・共 3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2 條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及檢查員證規費收費如下:
一、專業廠商登記證:
(一)設立:每件新臺幣四千元。
(二)變更: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三)換(補)發: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二、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一)申請:每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二)變更: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三)換(補)發: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三、檢查員證:
(一)申請:每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二)變更: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三)換(補)發: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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