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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7條

保險人辦理承保、理賠、代位及批改作業之資料,應依據主管機關核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業務統計規程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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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