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 第7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第7條

受本保險每次因汽車交通事故致每一人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之金額,合計最高以新臺幣三百二十萬元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