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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電信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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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廣播電視業者:指經主管機關依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第3條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或廣播電視業者(以下簡稱設置者),因備援電路需要或因地形、地物之阻隔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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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