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徵兵規則 › 第19條

徵兵規則 第19條

經徵兵檢查後,適服常備兵役現役、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役男,應以抽籤決定軍種、主要兵科及徵集順序。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徵兵規則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