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性騷擾防治準則 › 第11條

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11條

性騷擾事件之調查,得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說明,並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性騷擾防治準則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