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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21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簽發憑證、憑證展期及憑證內容修改時,用戶接受憑證之程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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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