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我國個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加倍減除辦法 › 第2條

我國個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加倍減除辦法 第2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就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及第十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擇一適用,當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不得變更。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我國個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加倍減除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