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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 第73條

第 七 章 戶口調查及統計
各級中等以上學校應每年編造當年畢(結)業及新生名冊,通報中央主管機關。但國民中學新生名冊,得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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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調查及統計」的其他條文

第70條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為辦理戶籍登記,得先清查戶口。第71條戶政事務所得派員查對校正戶籍登記事項。第72條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應查記十五歲以上人口之教育程度。第74條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應分製各種統計表。前項統計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戶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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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