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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 第23條

第 三 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 › 第 二 節 帳簿憑證與會計紀錄
會計年度應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因原有習慣或營業季節之特殊情形,呈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准者,得變更起訖日期。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所得稅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01條會計年度屬於第二十三條但書之規定者,仍適用本章各節條文之規定,其關於各種期限之計算,均應比照…

「帳簿憑證與會計紀錄」的其他條文

第21條營利事業應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前項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之設置…第22條會計基礎,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其非公司組織者,得因原有習慣或因營業範圍狹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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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