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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64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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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