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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 第38條

第 六 章 附則
應檢人有違反本規則之情事,於考試後發現者,由試務辦理單位,依本規 則處理之。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37條試場內外如發現有擾亂考試秩序,或影響考試信譽等情事,情節重大者,得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39條本規則未規定者,依考試院訂頒之試場規則、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第40條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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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