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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學院評鑑收費標準 第3條

申請辦理技術學院評鑑者,除作業基本費為新臺幣十三萬一千元外,並依 下列申辦項目及費額,向徵收機關或其指定之帳戶一次繳清評鑑費: 一、行政類 (日夜間部) :新臺幣五十萬二千七百元。 二、行政類 (日間部) :新臺幣三十八萬三百元。 三、行政類 (夜間部) :新臺幣十七萬二千元。 四、專業類 (日夜間部) :每系科新臺幣十九萬九千二百元。 五、專業類 (日間部) :每系科新臺幣十六萬七千四百元。 六、專業類 (夜間部) :每系科新臺幣九萬七千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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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