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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16條

指定機構辦理代客操作業務之宣傳及廣告等相關事宜,應受銀行公會會員自律公約之規範,其有明顯欺騙與誇大不實之情形,銀行公會並得函報本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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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