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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經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許可辦理外匯業務之銀行(以下簡稱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以下簡稱代客操作業務),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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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