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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存款戶存款不足退票處理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九月二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年六 月三十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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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