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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料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4條

推薦候選人或團體應檢具推薦書,送主管機關評審。 前項推薦書之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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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