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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種會計制度設計準則 第11條

會計、統計所應用之各類報表,其種類及格式應相互協調,俾能互相利用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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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