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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7條

單口式救火栓應裝設於口徑一百公厘以上之配水管;雙口式救火栓應裝設於口徑二百公厘以上之配水管。但附近無其他消防用水水源時,得於口徑七十五公厘之配水管裝設單口式救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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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