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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利用及違法事件通報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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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