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教師法 › 第41條

教師法 第41條

學校不得限制教師參加教師組織或擔任教師組織職務。 學校不得因教師參加教師組織、擔任教師組織職務或參與活動,拒絕聘用、解聘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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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