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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 第15條

學校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指定專人或專責單位,負責學生申評會相關行政 作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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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