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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海外青年講習會講習實施辦法 第3條

專科以上學校海外青年講習會之編組規定如左: 一、講習會上設指導委員會,由本部部長兼任主任委員,會同有關單位組 成,負責指導講習會講習之實施,其編組另定之。 二、指導委員會非集會期間,由本部暨有關部會有關業務主管組成計畫督 導小組,負責策劃暨處理講習有關事項。 三、講習會置主任一人,由實施單位首長擔任,置副主任若干人,內一人 由本部指派軍訓總教官擔任,其餘行政編組,依實除需要編成之。 四、學生以大隊、中隊、區隊、分隊等編組之:除大隊長與各級輔導長, 另指定人員擔任外,其餘幹部均由學生互推輪流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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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