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教育與文化 › 教育部獎助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及從事博士後研究甄(選)試收費標準

教育部獎助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及從事博士後研究甄(選)試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教育部獎助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及從事博士後研究甄(選)試收費標準規範教育部獎助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及從事博士後研究甄選試之收費項目與金額,以確保獎助學金的合理使用。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8-11-23・共 5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本標準所定獎助甄(選)試,包括公費留學考試、留學獎學金甄試、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及教育部與國外學研機構合作設置博士後研究獎助金甄選。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各項獎助甄(選)試報名費之費額如附表。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趨勢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教育部獎助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及從事博士後研究甄(選)試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教育部獎助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及從事博士後研究甄(選)試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延伸

所有法律教育與文化類法規本屆立法成果RSS 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