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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空中教學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設顧問若干人,由部長聘任,負責專案研究事項,並得列席委員會議 ,提供意見或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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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