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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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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組織法 第2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青年發展政策、制度之綜合規劃、執行與督導及法規之研修。 二、青年生涯發展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青年職場體驗、創新培力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四、青年政策參與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五、青年社會參與、志工參與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六、青年國際參與交流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七、青年服務學習、壯遊體驗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八、其他有關青年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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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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