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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文化公益信託,係指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從事有關文化藝術事業,其設立及受託人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益信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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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