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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設基金管理委員會補助辦法 第8條

經提報本會委員會議同意補助之案件,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活動期間 本會得視需要派員訪視,以瞭解實際進行狀況,俾適時協助活動進行,必 要時得要求受補助單位提出計畫執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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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