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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事業辦理展覽或拍賣申請核准個人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辦法 第11條

第五條經核准之文化藝術事業其他扣繳相關事項,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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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