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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受理查詢國定或重要有形文化資產及水下文化資產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受理查詢國定或重要有形文化資產及水下文化資產範圍案件收費標準規範查詢國定或重要有形文化資產及水下文化資產範圍案件的收費標準,以提供查詢服務的經費依據。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2-04-08・共 4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2 條申請查詢是否位於國定古蹟、國定考古遺址、重要聚落建築群、重要史蹟、重要文化景觀及水下文化資產坐落範圍,其查詢每案土地筆數六十筆以下者,每案收取查詢費用新臺幣一千元;超過六十筆者,每超過十筆加計新臺幣七十五元,不足十筆者,以十筆計算。
前項費用之計算,以同地段土地或不同地段而毗連土地為一案之方式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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